2011年1月2日 星期日

與我常在

很多年很多年沒有寫blog了,從喜歡文字到放下文字,之後就再也提不起勁,再也提不起筆了。即使,這牽涉到我的一個夢想,但一放下了,我就竟然一厥不振。
然後我就開始變回一個平凡得不能的香港人,過著上班、交際、吃喝玩樂、家庭的生活。
直至你,我的朋友,在2010的除夕派對上,2011的開始時,以怨懟的眼光喵了我一眼說:『我是不會和你喝的!』,就是這麼簡單的小事,使我無地自容,使我不能自處,使我從花花世界中驚醒。我離開,在人潮擠擁的街上,新一年降臨的快樂與我無關;新開始的歡愉和我擦身而過。
多年來,我渴望的朋友堆、友誼,這一切一切,究竟是什麼?
當我以為我擁有的時候,其實我擁有什麼?
 眼淚在眼眶中浮動著,銅鑼灣的霓虹燈在淚水前化成七彩的光圈,在光影內,我想,可能我擁有的,就只是自己。
就只是自己。
就只是自己。
於是我決定從拾文字,因為只有我的文字才可與我常在。

6 則留言:

  1. 其實要去擁有一些東西, 不是一朝一夕, 亦有很多不能控制, 尤其不是擁有一件物件....我可以跟你說, 這一班是難能可貴的朋友, 不單只是吃喝玩樂, 而是真正的關心和互相扶持. 可能你認識他們時間短, 若你相信我的, 你會發現什麼是真正的友誼. 試試行後步看之前發生的事情, 那並不一定是你當時所看見的. 前幾次出來都沒多跟你聊天, 有機會談談吧. 你也許找找太郎和 P 仔...他們一定能給你新的角度. 要開心, 先要準備好自己, 之後再令身邊的人開心...我也在學...一起學吧...Ben Be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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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嘗試去了解其他人, 認識其他人, 每個人背後都有不只一個的故事, 朋友係一種緣份來的, 他們唔係你睇到的那一種的, 我跟他們的認識, 相信同你時間差不多, 但我知道他們都是用真心去相處的, 唔好太過睇表面, 做人做朋友,或者做事, 都要俾時間去相處了解以及認識的 ! 我同你雖然識左好多年, 但真正亦唔係太了解對方 ! 但呢幾個月再接觸你時, 你真的比之前我認識的, 已經成熟了很多, 但當然仍有著孩子氣呢 ! 我地每個人都仍在學習人生的道路 ! 一齊努力好嗎 ? 他們仍然喜歡你的出現的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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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多謝你哋兩個嘅意見同關心,我當然明白W&M裡存在很可以交心的朋友。
    然而,就像MarkMark所講:朋友係一種緣份嚟嘅;而緣份又似Ben提及嘅,有很多東西不能控制。
    有一些人,有一些緣,到了就到,完了就完。
    我哋都只能隨他去。
    我只可以說,我真的沒有刻意去傷害這位朋友,更沒有想過我原來有傷害過他。但事實上,他覺得我傷害過他,這是事實,是不能改變的。是我錯。
    (但Ben,你應該明白,我怎麼可能會傷害他)
    我除了道歉以外,我真的沒有事情可以做了。
    新年剛始,我怎麼可能想我的朋友因為我而沒趣,那一刻我了解到,我的存在,是個錯誤。所以我只好離開。
    你們沒有一個人可以想像在新年剛開始就要離開你們的痛苦。
    但事實上,我回看你們的相簿,我的離開,真的令他回復生氣了不小,而他快樂,W&M的人也很快樂,這也教我了解,我的決定是正確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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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Ben,我希望你和Gordon都能夠明白我,我不如Gordon的想法那樣,帶了什麼情緒到派對裡去,然後又獨個在耍孩子氣。
    相反,我是賠錢賠難過賠上我的快樂去成全派對的快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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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我覺得果位朋友唔會真的嬲你的, 只要你誠心同佢講句 [對不起] 他一定會無事的 ! 唔好把事情看到咁嚴重啦 ! 大家依然把你當作朋友的 ! 好嗎 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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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Mark,我知我是一個很固執的人。
    但既然現在這個關係對我和他都十分適合,我已經找不到原因再一次去打擾對方。
    不是有句說話:愛一個人,不等於要擁有對方。
    雖然和他只是朋友,用這戀情關係的話語去形容是有點不正確,但朋友和愛人都一樣,放開對方,也可以為另一種對對方的好。
    而且不要再說大家了,因為我根本和大家沒有事呀,大家當我是朋友,我也看大家為朋友。只是其中一位朋友的處理手法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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